法律维权,我们在行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现场活动
- 国盟
- 2024-03-26 16: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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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_3月15日活动现场 2024年3月15日,由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天河区消费者委员会主办、广州东方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协办的“广州市天河区纪念···
2024年3月15日,由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天河区消费者委员会主办、广州东方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协办的“广州市天河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现场活动”在东方国际广场举行。
1、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总结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表彰消费维权先进单位(放心消费创建先进单位、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先进单位、消费纠纷调解先进单位)。
2、放心消费“双承诺”单位代表发言(放心消费商圈、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
3、新业态消费维权知识宣讲,由天河区消委会公益律师团律师上台发言。
4、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王耀铭副局长上台讲话,对2023年的消费维权问题和经验成果进行总结,对2024年消费维权目标进行展望。
5、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和业务职能,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派发宣传资料。
6、现场解答咨询问题,受理消费投诉、举报事项。现场解答咨询过程中,7位消费者保护协会律师团成员为有法律咨询需求的消费者提供公益咨询。
我所陈耿俊律师,为诸多存在法律咨询需求的消费者提供了公益法律咨询服务,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未经家长同意,在游戏内消费或在直播平台上进行打赏”问题,陈耿俊律师现场协助消费者与游戏平台客服、直播平台客服沟通退款事宜,切切实实维护了市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广东国盟律师事务所,作为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天河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公益律师团成员单位,在今后的法律服务中,也将竭尽所能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
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随着我国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快速发展,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4年1月1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
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主要从4方面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如强化经营者义务、规范网络购物等新的消费方式、建立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等。
从此,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广东国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8年,是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注册成立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国盟总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2号大院19号1301至1302房,地理位置优越,办公环境舒适。国盟所长期欢迎广大律师同仁加入国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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