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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据也能胜诉?论虚假陈述的后果


罗干律师.

人物介绍PROFILE

广东国盟(南沙)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民商法律部主任


引言


 常言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其法律中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之规定提炼而来。实践中,很多当事人往往不能理解,为什么自己明明有理却败诉?很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关键证据缺失。但没有证据一定会败诉么?

01

 案情简介

2017年,A实业公司承租某物业后,与B工程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程合同》,双方约定:1.B工程公司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安全、包消防验收合格;2.如B工程公司不能按期完工且通过消防验收,则B工程公司退还全部已收款项。


合同签订后,B工程公司如约进场施工并完成了大部分工程,A实业公司也按照进度支付了相应的款项。施工过程中,因该物业内有大量的违建工程,政府有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了拆违工作,导致B工程公司无法正常施工,工期不得不延后。至施工末期,涉案工程仅须完成部分设备的调试即可以办理消防验收,但A实业公司与出租方就承租的物业产生了矛盾,B工程公司的施工人员被形同“黑社会”的不明人士阻拦施工,导致该工程不了了之。因担心被卷入纠纷,且A实业公司的联系人失联,B工程公司多年以来没有再与A实业公司联系。


2020年,事隔近三年A实业公司突然发难,将B工程公司起诉至法院,认为B工程公司没有履行《工程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按期完工并通过消防验收,要求B工程公司依据合同的约定退还全部已收款项。

02

应诉过程

(一)关键证据缺乏,应诉难上加难

由于没有多年前自己被阻拦施工的任何证据,更不清楚当时阻拦人员的具体身份,B工程公司无法举证证明当年未施工完毕和未通过消防验收的原因。在加上内部管理混乱,B工程公司甚至没有当年进场施工的证据,更无法直接证明当年完成的工程量。后B工程公司咨询国盟(南沙)律所罗干律师团队,经过律师的法律分析与风险提示,决定委托国盟(南沙)律所参与诉讼。


(二)律师穷尽取证途径,获得少许线索,但仍缺少关键证据

接受委托后,罗干律师团队向B工程公司详细了解了事实经过,认真查阅了相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的取证方案:1.向人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调取主管部门当年拆违的执法档案。经查,涉案地确有相关拆违执法记录,但主管部门几经改制,档案去向不明。虽然律师前前后后申请了多份《律师调查令》前往不同部门取证,但均未能调取到相关档案;2.律师“潜”往涉案工程地实地取证,通过视频、拍照等方式,对涉案地的工程情况进行了详细取证;3.通过政府有关执法部门查询到A实业公司的联系人涉及刑事案件被刑事拘留的信息;4.通过政府官网、当地新闻报告以及走访周边商户邻居等方式查找线索,最终发现周边邻居几年前投诉涉案工程违建的一条信息。


在本案开庭前,虽未能调取到拆违执法档案和当年阻拦B工程公司施工的直接证据,但律师已经准确掌握了本案纠纷的详细经过,并能提供初步的线索。


(三)抓住对方虚假陈述行为,绝地翻盘

本案开庭过程中,律师答辩时,根据常理及现状向法庭说明工程基本已经完成,非客观原因B工程公司不可能不办理最后的设备调试和验收手续。同时全面展示了工程现状,结合向有关部门了解到的口头信息,引导法庭着重审理涉案现场B工程公司施工时是否存在违建等事实。


A实业公司认为,现B工程公司没有证据证明施工时有何人阻拦施工,根据《工程合同》的约定B工程公司应当依约退款,至于工程是否存在违建不影响案件事实的认定,故在庭前对违建事实并未深入了解。罗干律师见状,直接向对方代理人发问,要求其直接回应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建,A实业公司考虑到现有证据并未有实质内容证明违建事实,随即矢口否认。


鉴于双方对违建事实存在巨大分歧,罗干律师请求法院再给予一次机会开具《律师调查令》调取拆违执法档案,最终在庭后调取到了相应证据,并以此证明A实业公司在庭审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请求法院考虑A实业公司不诚信诉讼行为,不采纳其全部陈述。

03

判决结果

 该案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均认为:“原告在庭审时未如实陈述,应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本院依法采信被告的主张,合同未能履行完成的责任在于原告”,据此法院生效判决驳回A实业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04

律师评析

(一)事莫贵乎有验,留存证据是维护权益的第一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事证据的种类多种多样,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对重要事宜有关的合同、各类单据、录音录像以及现在常用的微信聊天记录及时保存,对其中容易丢失或存在清除风险的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及时备份或进行证据公证。如已产生纠纷,应当及时委托律师,更早地让律师介入进行存证和取证。多一份证据,多一分胜算,更能让人民法院作出客观、公平的判决!


(二)人无信不立,切勿虚假陈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就案件事实作真实、完整的陈述。当事人的陈述与此前陈述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并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认定。当事人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法律是严肃的,当事人应当将案件事实全面真实地告知代理律师,代理律师和当事人也应当在诉讼中如实陈述,相信法律会还自己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