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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解读|吴雨倩律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中关于房产分割的司法新指引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作者:吴雨倩律师广东国盟(南沙)律师事务所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事务部引言在婚姻家庭纠纷中,房产分割始终是矛盾焦点。2025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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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雨倩律师

广东国盟(南沙)律师事务所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事务部


引言

在婚姻家庭纠纷中,房产分割始终是矛盾焦点。

2025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针对夫妻间房产赠与、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等实践难题作出明确规定,为司法裁判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规则。

01


夫妻间对于房产的约定

夫妻一方在结婚后将其婚前房产为另一方“加名”,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婚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02


父母出资购房

1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

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赠与合同约定只给予自己的子女,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房屋无论是否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都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以保障出资父母一方的利益。

但是,同时也要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等事实,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2

双方父母对房屋均有出资

或一方父母部分出资

因不同案件出资来源和各方出资比例不同,难以明确房屋归哪一方所有,需要根据个案情况分别处理。

03


律师这样说

司法解释在确定父母出资购房归属问题时,注重保护个人财产权利的同时,也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

专业领域:民商事、公司法顾

电话:1802623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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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雨倩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诉讼、民商事诉讼、行政纠纷,擅长婚姻家事等方面的诉讼业务,具有丰富的建工类合同起草、审核经验;具备办理民事诉讼及非诉业务等经验,曾办理广州市南沙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行政纠纷系列案件,经办多起合同纠纷案件、行政纠纷案件,均取得较好的代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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