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关注我们作者:吴雨倩律师广东国盟(南沙)律师事务所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事务部引言在婚姻家庭纠纷中,房产分割始终是矛盾焦点。2025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作者:吴雨倩律师
广东国盟(南沙)律师事务所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事务部

引言
在婚姻家庭纠纷中,房产分割始终是矛盾焦点。
2025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针对夫妻间房产赠与、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等实践难题作出明确规定,为司法裁判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规则。
夫妻一方在结婚后将其婚前房产为另一方“加名”,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婚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
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赠与合同约定只给予自己的子女,应当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房屋无论是否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都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以保障出资父母一方的利益。
但是,同时也要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等事实,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双方父母对房屋均有出资
或一方父母部分出资
因不同案件出资来源和各方出资比例不同,难以明确房屋归哪一方所有,需要根据个案情况分别处理。
司法解释在确定父母出资购房归属问题时,注重保护个人财产权利的同时,也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

专业领域:民商事、公司法顾
电话:18026233424
E-mail:547927438@qq.com
吴雨倩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诉讼、民商事诉讼、行政纠纷,擅长婚姻家事等方面的诉讼业务,具有丰富的建工类合同起草、审核经验;具备办理民事诉讼及非诉业务等经验,曾办理广州市南沙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行政纠纷系列案件,经办多起合同纠纷案件、行政纠纷案件,均取得较好的代理效果。
广东国盟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8年,是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注册成立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国盟总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2号大院19号1301至1302房,地理位置优越,办公环境舒适。
国盟所长期欢迎广大律师同仁加入国盟所。国盟南沙分所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云山诗意风情街37-38号,欢迎有意向在南沙自贸区发展的律师同仁加入。
国盟所拥有丰富的人才优惠政策,执业模式选择自由,各项优惠减免政策支持,灵活助力律师优质发展,欢迎志同道合的律师同仁加入。
总所联系方式:020-38801822
总所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2号大院19号1301至1302房
南沙分所联系方式:020-39190906
南沙分所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云山诗意风情街37-38号